省衛計委解釋:“單獨”生二胎 獨生子女費不用退
  屬於政策性因素,不必追回
  日前,鄭州市民陳女士反映,她符合條件生二胎,但向社區申請二胎指標時被告知,夫妻倆享受的獨生子女費,應當如數退還。
  截至10月底,遼寧“單獨二孩”獲批14109例。那麼遼寧獲批家庭到底用不用退獨生子女獎勵費?
  11月25日,記者從遼寧省衛生計生委瞭解到,“單獨”夫妻生育第二個子女,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獎勵不用退回。不僅如此,晚育媽媽生二胎,產假延長,工資照發,而獨生子女家庭的獎勵也得到提高。
  政策 已領取的不用退
  記者從遼寧省衛生計生委瞭解到,《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再發放,已領取的部分不用退回。
  省衛計委對相關政策解讀時稱,“單獨”夫妻申請再生育時,已經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予追回,這主要是考慮到由於政策性因素,申請人沒有主觀故意行為,因此不予追回。
  待遇 工資照發產假延長
  不僅不用退獨生子女獎勵,咱遼寧對孩子媽媽也格外厚待。
  記者瞭解到,目前遼寧符合政策的夫妻生育“單獨二孩”所享受的政策與獨生子女夫妻一樣。符合政策的晚育(24周歲)媽媽生二胎,產假從98天增加至158天;男方則可享受護理假15天;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同時,生育津貼將隨著假期的增加而增加,這樣沈陽職工生育“單獨二孩”至少可多領10634元津貼。
  獎勵 金額提高範圍擴大
  新《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還延長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年限並提高了標準,將發放年限從截止至獨生子女14周歲延長到18周歲,一次性獎勵從1500元提高到2000元,按月發放的10元標準修改為“不低於10元”。
  為體現公平,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發放擴大範圍。為瞭解決無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達到退休年齡後難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問題,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即在獨生子女父母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後,按照有單位人員標準發給補助費,由當地財政支付。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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